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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诈骗罪辩护律师:销售保健产品都构成诈骗罪吗?

时间:2025-01-10 18:49:01  来源:  作者:  阅读:
       销售保健产品并不一定构成诈骗罪,以下是具体分析:
       不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合法正常销售:如果销售的保健产品是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的合格产品,且销售过程中如实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的性质、功能、成分等真实情况,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即使产品价格较高,也不构成诈骗罪。比如,某保健品公司从合法厂家进货,有完整的采购手续和产品合格证,销售人员按照产品说明书向消费者介绍产品功效,消费者基于自身需求自愿购买,这种销售行为就是合法的商业行为。

      存在夸大宣传但未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
       在实际销售中,部分销售人员可能会对保健产品的功效等进行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如果这种夸大宣传不足以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也不构成诈骗罪。例如,销售人员称某保健产品对改善睡眠有“非常好的效果”,而实际上该产品对部分人改善睡眠有一定帮助,消费者在了解产品基本情况后仍决定购买,此时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并非完全基于销售人员的夸大宣传产生的错误认识。
      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将保健产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人明知保健产品不具有药品的治疗功能,却虚构事实,向消费者宣称其销售的保健产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功效,以药品的名义进行销售,使消费者误以为购买的是药品而支付高价,从而骗取财物,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如案例中潘某等人将某品牌紫银蓝软胶囊这一保健产品,通过虚构身份、虚报体检结果等手段,向老年人宣称其能治疗各种疾病,以高价销售,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销售“三无”保健产品并虚假宣传:
        行为人通过非法渠道采购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保健产品,然后进行包装,虚构产品具有各种神奇功效,如包治百病等,以高价销售给消费者,骗取财物,该行为构成诈骗罪。因为其销售的产品本身就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且通过虚假宣传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具有明显的诈骗故意和行为。•
       利用虚假身份或手段销售:行为人虚构专家、医生等身份,或者以免费体检、健康讲座等名义吸引消费者,再通过虚构或夸大消费者的健康问题,声称只有购买其销售的保健产品才能解决问题,使消费者基于对身体健康的担忧和对行为人身份的信任而购买产品,从而骗取财物,这种行为也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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